合肥供水、熱電集團,各燃氣企業: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反恐辦關于印發<城市供水行業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城鎮燃氣行業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和<城鎮供熱行業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的通知》(建城〔2016〕20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就我市公用事業反恐工作的具體情況布置如下:一、各單位接通知后,盡快建立本單位的反恐組織機構,按照反恐防范工作標準要求,明確組織機構的領導成員,設置崗位責任到人。二、按照通知要求重新編制反恐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既要符合國家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要求又要科學實用切實可行,并適時組織應急演練。三、各單位應將建立組織機構的文件及應急預案文本形成檔案資料于元月底前報市城鄉建委公用處。四、反恐組織機構成立期間,應按照國家防范標準結合企業自身反恐應急措施先行實施,并加大各生產環節及其運輸管線的日常巡檢力度,確保節日期間公用事業的生產安全保障供應。
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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